哪几类犯罪属于严重暴力犯罪?

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放火、爆炸、投毒,这8类犯罪属于严重暴力犯罪行为。

严重暴力型案件是犯罪分子使用枪枝弹药、爆炸物品、机动工具,采用强暴的手段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或构成严重威胁的案件。如劫机、劫船、持枪杀人、爆炸等重大案件。这类犯罪活动,不仅侵害特定的对象,而且还往往殃及无辜,甚至将矛头指向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给社会带来极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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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活动

1、开展严打专项行动,是全面贯彻党的依法治国方略的本质要求,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公安机关执法权威、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职的必然选择。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打击方式,强化协作配合,加强督导检查,坚决打赢这一仗。

2、要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务必打出气势,鼓舞群众,震慑犯罪,弘扬正气。要用足用好现有法律,确保每一起严重暴力犯罪案件都得到查处,确保每一个实施严重暴力的犯罪分子都受到法律的严惩。要依法加大对侵害民警执法权益行为的惩处力度,切实保障民警依法办案、依法履职。在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的同时,要全面落实打击犯罪新机制,持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涉枪毒品犯罪。

3、要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工作,制订符合本地实际的多警种、多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从源头上减少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的发生。要切实加强公共复杂场所及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电影院、地铁、公交等的防控工作,切实落实重点部位武装定点执勤、人员密集场所高峰勤务和与武警联勤武装巡逻等机制,屯警街面、动中备勤,全面提高见警率、盘查率和震慑力,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赵磊
赵磊
中国资深刑辩律师,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及首席合伙人。自2009年执业以来,他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尤其在职务犯罪、重大经济犯罪、涉黑涉恶等复杂、疑难刑事案件中具备精湛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承办多起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辩护成效显著。 赵磊律师于2017年创立东北首家专做刑事案件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致力于实现“有效辩护”与“专业深耕”。他兼具深厚的刑法学、证据学及诉讼法学理论功底,擅长在职务犯罪、重大经济犯罪、涉黑涉恶、企业合规、死刑案件等领域提供全方位、高水准的法律服务。行仁团队已为数千位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为大量当事人获得了取保、缓刑、免予起诉、定罪免罚、无罪释放、成功撤案、不予立案、单处罚金等结果,其中赵磊律师本人亲办案件无罪、缓刑、不起诉、大幅度减刑成功率高达到87.6%,远超同行业。 作为辽宁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辽宁省经济文化发展促进会常务理事等社会职务的担任者,赵磊律师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法学交流,曾获“2020法治新时代十佳刑辩律师”等多项荣誉,在刑事辩护界享有广泛声誉。 在赵磊律师的带领下,行仁律师事务所已承办刑事案件数千件,其中在多类重大、复杂、知名案件中取得突破性成功,本人亲办及参办成功案例包括但不限于 一.职务犯罪不起诉:代理某政府领导玩忽职守案,其辖区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被指控玩忽职守罪,成功争取到不起诉结果。 二. 职务犯罪大幅度减刑:代理浑南城市公共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涉嫌洗钱、受贿、私分国有资产三项罪名案,仅受贿罪一项罪名就达到数额巨大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终三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三.职务犯罪大幅度减刑:代理营口某正厅级干部涉嫌受贿罪案,成功认定自首情节,大幅度减少刑期。 四.职务犯罪大幅度减刑:代理朝阳市某区人才中心负责人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洗钱案,面临5-7年有期徒刑,成功认定立功情节,最终三罪数罪并罚判处2年2个月有期徒刑。 五.职务犯罪二审改判:代理某公职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检察院认罪认罚出具3年6个月量刑建议,一审争取2年有期徒刑,二审再次改判1年。 六.职务犯罪大幅度减刑:代理某干部涉嫌受贿案,检察院量刑建议8-9年,成功争取认定自首情节,法院判决5年3个月。 七.职务犯罪大幅度减刑:代理原某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副检察长贪污案件,大幅度减少刑期。 八.公职人员无罪案例:代理某监狱干警涉嫌强制猥亵案,历时两年,成功争取检察院撤回起诉,无罪释放。 九.公职人员撤案案例:代理某监狱干警涉嫌虐待被监管人员案,审查起诉阶段成功争取退回侦查机关作撤案处理。 十.公职人员缓刑案:代理某监狱副监区长涉嫌徇私舞弊减案,成功争取缓刑。 十一.撤案案例:代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争取不批捕取保后,成功撤案。 十二.合规不起诉案例:代理银行及银行行长违法发放贷款2000余万元,成功帮助涉案企业及三位当事人争取到合规不起诉。 十三.撤案案例:代理当事人涉嫌故意杀人案,最终无罪释放,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不起诉案例:代理某银行董事长涉嫌合同诈骗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金额高达9000万,不起诉。 十五.涉黑案例:代理省厅督办的具有重大影响力涉黑案件,为当事人打掉“涉黑”情节,大幅度减少量刑。 十六.撤案案例:代理运输毒品2公斤案,面临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成功争取公安机关撤案处理。 十七.不起诉案例:代理职务侵占案,成功争取不起诉。 十八.不批捕案例:代理贩卖毒品案,成功争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捕。 十九.不批捕案例:代理诈骗500万案,成功争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予批捕。 二十.无罪案例:代理非法采矿案件,成功争取无罪释放。 二十一.不批捕案例:代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涉案金额数亿元,成功争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捕。 二十二.不起诉案例:代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成功争取不起诉。 二十三.不起诉案例:代理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1200万,成功争取不起诉。 二十四.不批捕案例:代理假冒注册商标罪案,成功争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捕。 二十五.不起诉案例:代理未成年人涉嫌团伙抢劫案,成功争取附条件不起诉。 二十六.无罪案例:代理非法经营烟草案,成功争取无罪释放。 二十七.不批捕案例:代理开设赌场罪案,成功争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捕。 二十八.缓刑案例:代理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案,涉案金额高达3亿,成功争取缓刑。 二十九.涉黑案例: 代理省厅督办涉黑案件,当事人被起诉10余个罪名,成功撤回起诉部分罪名,又为家属争取返回合法财产案。 三十.涉黑案例:代理省厅督办涉案案件,成功为当事人摘除“涉黑”帽子,改变案件定性,并大幅度减少刑期。
李珍一
主任律师
李珍一律师执业以来,始终专注于刑事辩护专业领域,目前经手办理刑事案件300余起,积累了大量刑事公诉、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代理被害人刑事控告类案件的实践经验。李珍一律师尤其擅长毒品类、暴力类犯罪案件,在其亲办的案件当中,不乏在批捕阶段提出无罪意见被采纳,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且不被继续追诉的案例。 李珍一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始终秉承细致、较真的工作作风,善于挖掘案件细节,从细微之处发现当事人无罪、罪轻的情节。能够结合谈判、调解、现场调查等多种方式,为当事人尽快争取到取保候审、轻判、无罪等结果。
李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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